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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日期:2007-02-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铮 [字体: ]

    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1月31日表示,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聂振邦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说,要继续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认真抓好粮食收购。进一步健全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保持市场粮价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聂振邦说。

  2006年,针对小麦、稻谷上市后面临的价格下行压力,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在主产省份启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407亿公斤、早籼稻36.5亿公斤、中晚稻49.5亿公斤,有力地支撑了市场粮价。初步测算,仅小麦最低收购价就使农民增收40亿元以上。

  “粮食宏观调控成效显著,粮食市场供应稳定,抑制了粮食价格下行的压力,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聂振邦表示。

  2007年,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执行最低收购价地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将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粮食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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