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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今年研究实施方案,开征时机仍未成熟

[日期:2007-03-07]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物业税征收仍然没有明确时间表。预算报告中透露,今年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时机仍未成熟

  “两会对物业税征收仍然语焉不详,或许说明短期内这项税收还需要更多的论证和研究。”昨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物业税之所以迟迟没有开征,原因并不是业界所猜测的操作层面的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他分析,这一税收从2005年提上日程,但却迟迟没有开征,是由于物业税属于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由于目前我国中央财税和地方财税的司权关系仍然还未理顺,所以,这一税种的征收一直被搁置。

  “只要这一问题解决,执行上其实并不存在问题。对多大面积征收,对什么类型房产征收等细节问题不需要几年时间去制定。”他表示。

  其次,自去年宏观调控以来,已经有不少税收政策出台,这也是物业税没有开征的一个原因。王宏新表示:“政府现在考虑的是,普通购房者的税收负担应不应该再增加。之前已经开征的税种,需要理顺,有些税应该增,有些税应该减,还有的需要并。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物权法是基础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财经评论员余南平则表示,两会之所以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是由于物权法还在审议中,如果物权法在两会期间通过,物业税的征收就顺理成章。

  他预计,两会期间应该可以顺利通过物业税征收的方案。随后,只要具体操作细节研究成熟,物业税政策就很快会出台。

  “不过,物业税的出台并不是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最好方法。而只是一个配合的手段。”余南平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需要政府更多的介入。“政府直接投入建造一些公房(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这才是根本。廉租房的建设,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开发商身上。”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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