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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凯:资源产品定价将引入补偿机制

[日期:2007-03-09]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刘佳 谢秋争 [字体: ]

    中国能源定价机制改革愈演愈烈,在水、电、气、煤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上涨的同时,昨天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的表态终于给低收入阶层吃了一颗定心丸。昨天,马凯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今年国家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但是会对低收入阶层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成本。”在马凯看来,现在中国实行的低价能源体系不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认为,我国能源价格亟须进行与市场化相配套的改革,使之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他的观点在近两年中国电、煤、气等能源出现不同程度涨价的现实中,也得到了印证。去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千瓦时。12月22日,北京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调幅7.9%。而根据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年对36个大中城市进行的水价跟踪调查显示,水价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上涨。

  与马凯不谋而合的是,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在其此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很多以穷人的名义制定的政策,穷人并没有得到太多好处,而富人却搭了便车。“例如油价,中国当前汽油价格相对较低,但是不能提价,说是穷人负担不起。”但他认为,实际上在马路上开车的大部分人并不是穷人,低油价受益最多的是富人。汤敏认为,要补助就补助穷人,应该让有限的社会资源向真正的弱势群体倾斜,让中产阶层和富裕人群按照正常的价格来购买服务。

  但是,如何在价格新机制实行的同时给予低收入阶层补助,国家行政学院经济教研部主任周绍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建议。他说,资源价格上涨,会导致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利益受损,国家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是必要的。“但是,补偿对象不能是个人,这关系到公平问题。也不能简单地在价格上直接补偿,这样达不到限制资源消费的目的。”周绍朋认为,应该在消耗资源的公共产品上进行补贴,比如利用补贴公共交通的办法抵消成品油价格的上涨,而降低公交票价,使消费者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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