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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橡胶进口关税实行选择税

[日期:2007-03-12]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洋 郭鑫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国家从2007年开始,对天然橡胶产品的进口关税实行选择税方案,即对天然橡胶(包括烟片胶和标准胶)在20%从价税和26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对天然胶乳在10%从价税和72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

  天然橡胶是重要的资源性产品,2006年进口税率为20%。据介绍,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走向和国内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关税政策制定部门今年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税率及税则税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就包括对天然橡胶产品实行选择税。

  近年来,国际市场天然橡胶价格逐年走高,国内轮胎、乳胶等用胶行业生产成本增加,出现行业性亏损。这些年我国天然橡胶进口增量均在每年10万吨左右,去年进口天然橡胶达到141万吨。但由于合成和复合胶进口数量增长异常,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所占比重明显下降,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掠夺性割胶现象,并导致天然橡胶走私案件增长。正因为如此,天然橡胶进口关税的调整一直是产业上下游普遍关注的焦点。

  对于这次天然橡胶关税政策的调整,业内人士大多表示欢迎,认为对天然橡胶产品实行选择税,可以合理保护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可兼顾下游橡胶行业的利益。业内人士认为,这次税率调整保护了国内天然橡胶最低价和种植企业的盈利水平,但对于降低橡胶加工企业的成本、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还不够,对天然橡胶进口格局的影响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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