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企业所得税优惠将侧重扶持节能

[日期:2007-03-26]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日前正式发布。业内人士指出,该法不仅体现了以财税手段促进社会公平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精神,同时也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该法,2008年1月1日起,在我国的外资企业将与内资企业按照25%的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与内资企业平等享受更侧重于产业结构优化的优惠税率政策。与旧法相比,新法有如下亮点。

  节能环保项目可享减免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等一直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然而,超国民待遇的外资政策也带来许多问题。这其中除了国内企业抱怨不公平外,由于税收政策双轨制存在漏洞,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再投资到境内的办法,以享受外资优惠待遇,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的外汇储备已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外汇与资本已经不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解决资金匮乏问题不再是吸引外资的主要目的。此时,新税法统一了税率、优惠和扣除,并将优惠从以地区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为主,对于我国发展高新技术、农业、环保、节能产业,以及调整经济结构的作用巨大。

  对节能产业的扶持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个亮点。

  据了解,该法税收优惠的主要原则是: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这些规定意味着,今后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所作的投资,或在节能环保项目上的所得,可享受税收上的减免。

  有关人士指出,将节能环保投资和所得列入税收减免,实际上是向节能环保企业发出了一个信号,表明我国在推动节能环保方面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

  高新企业低税率范围扩大

  今后,凡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新税法在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税率的同时,还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了全国范围,这对国内的高新企业来讲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企业发展将因此更加灵活。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今后,开发区跟全国所有地区一样,只有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才能获得税收优惠。

  防范假外资政策性套利行为

  另据了解,由于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比内资企业享有更多优惠,现行税制的不平等使越来越多的内资走上假外资之路。有关专家指出,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统一税率后,使内外资企业得以在平等的舞台上进行竞争,将有助于减少目前在我国存在的假外资等政策性套利行为。

  此外,两税统一后明确纳税主体的做法将对返程投资企业有所约束。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专家指出,这一变化体现了我国法律正在与全球法律体系接轨。事实上,英系、美系的法律中都是根据公司重要管理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决策地点等来确定其居住地。
 



阅读:
录入:biying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我国将着手调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
下一篇:我国发布首个功能水行业标准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章查询


 
 服务项目  
 
发展规划
网站策划
会展服务
项目融资
文案专理
商务代办
工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