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财金[2007]602号文下达了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共95家发债主体,总规模992亿元。其中,能源307亿元、交通219亿元、工业190亿元、城建209亿元,高新技术及其他67亿元。
本次债券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调整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在投资项目上严把土地、环评、市场准入和技术、安全门槛,重点支持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环境整治和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选择中小高科技企业集合发行债券,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2007年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简化核准程序,完善发行管理办法;强化信息披露,明确相关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作用,加强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工作;规范债券承销,防范发行风险;探索多种债券增信方式,防范债券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