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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哪些投资项目需要做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专篇)

[日期:2008-04-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规划委的相关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凡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独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节能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
(五)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如果您想对节能专篇有进一步的了解,比如节能专篇的审查评估程序是什么、怎样能够比较顺利地通过节能专篇审查评估、怎样委托编写节能专篇等问题,请查看北京工程咨询网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与北京工程咨询网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特别提示: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提供企业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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